科学教育基地工作计划(汇总10篇)
科学教育基地工作计划 第1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开展优秀骨干校长高端研修。每年遴选受援市县2%的优秀骨干校长,由支援市、县、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师范类院校组织开展为期1年高端研修(多次集中,累计不少于30天或180学时),培养一批教育家型校长。
3.培育后备校长。每年遴选受援地区5%的副校长、优秀中层干部和名校长工作室学员,由支援市、县、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师范类院校组织开展为期1年专项培养培训(多次集中,累计不少于30天或180学时),为受援地区培养和储备若干名后备校长,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专业化校长队伍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5.开展校领导双向挂职跟岗。结对帮扶中小学学校之间,帮扶周期内每年要各安排1名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或中层干部到对方学校挂职锻炼或跟岗学习。每年从受援市县选派5—10名的中小学校领导、20—30名的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到珠三角结对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跟岗学习1个学期。
6.提升校长队伍学历水平。支援师范类院校和非师范类院校摸清受援地区校长学历状况,分批开展学历提升培训,2025年前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校长全员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幼儿园园长全员达到专科以上学历。支援师范类院校和非师范类院校要积极开展受援地区校长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提升培训,鼓励受援地区有硕士学位的校长将学历继续提升至博士研究生层次。
科学教育基地工作计划 第2篇
2.精准测算学位需求。综合城镇化进程、常住人口规模、人口变化趋势、消除大班额等因素,参照城镇基础教育各学段学校千人学位数标准,精准测算区域内各学段学位需求,为学位规划建设提供依据。测算学位时要统筹考虑巩固学前教育“5080”成果、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比例,以及高中阶段普职协调发展、新高考改革选课走班等增量需求,同时要充分考量本地事业编制总盘子、财政供养能力等现实条件。
3.科学编制建设规划。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十四五”期间基础教育公办学位建设规划,分解任务到21个地级以上市(详见下表)。省下达的学位建设任务数为约束性指标。各地应根据省下达的学位建设任务和正在实施中的学位建设专项规划,延续编制本市“十四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学位建设专项规划(简称《专项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县级政府编制分年度专项规划。各地新增公办学位总数原则上不少于省下达的学位建设任务数。各地级以上市须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将《专项规划》和各年度实施计划报省教育厅备案,作为督导考核的重要依据。
科学教育基地工作计划 第3篇
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打造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联合打造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和绿色工程研究中心,实施重大绿色技术研发与示范工程。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推行绿色产品优先。鼓励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加大向双城经济圈投资力度。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化改造,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节水行动,加大节能技术、节能产品推广应用力度。深化跨省市排污权、水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等交易合作。
开展绿色发展试验示范。支持万州及渝东北地区探索三峡绿色发展新模式,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保护和补偿、绿色金融等领域先行先试、尽快突破,引导人口和产业向城镇化地区集聚,走出整体保护与局部开发平衡互促新路径,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支持四川天府新区在公园城市建设中先行先试,开展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实施城市生态用地改革创新,探索建立公园城市规划导则、指标评价、价值转化等体系。支持重庆广阳岛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沱江绿色发展经济带。
科学教育基地工作计划 第4篇
1.建立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结对帮扶机制。全面整合珠三角地区市、县(市、区,包括东莞市和中山市的镇街,以下统称县)和各级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各高等学校的优质资源,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含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的欠发达县,下同)的乡镇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为重点帮扶对象,统筹兼顾县城中小学校,以提高中小学校长(含园长,下同)的教育管理能力、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教研员的教研科研能力为核心,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加快发展,实现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2.结对帮扶工作期限为2021—2035年,分三轮实施。2021年底前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建立工作机制,各结对帮扶主体之间共同制定五年帮扶规划和分年度帮扶工作方案。到第一轮(2021—2025年)帮扶结束时,结对帮扶取得初步成效,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校长教师队伍能力素质明显提高,基础教育拔尖人才显著增加,城乡教师水平差距大幅缩小,基础教育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到第二轮(2026—2030年)帮扶结束时,结对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综合实力、整体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到第三轮(2031—2035年)帮扶结束时,全省基础教育整体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基本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
科学教育基地工作计划 第5篇
13.创新学校办学模式。要按照“建一所、优一所”的原则,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高标准、高起点办好每一所新建学校。鼓励和支持学校特色、多元、创新发展。鼓励各地创新办学模式,加大区域内教育资源整合力度,通过合并、托管、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发挥优质品牌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输出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资源、教学模式、优秀教师团队等方式,推动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快速发展,形成办学特色和品牌,打造家门口的好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14.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选优配强中小学校长,加大校长培养培训力度,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育改革领导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培养,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制度,组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到省内师范类院校培训,提高教师师德践行能力、教学实践能力、综合育人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引导教师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升教育教学实效。
15.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深化学校办学机制改革,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提高学校治理能力和管理效能,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增强学校发展动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注重学生核心素养培养,强化学习方式变革,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与学关系,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时代新人,全面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育人水平。
科学教育基地工作计划 第6篇
10.加快校舍建设进度。市县政府要根据《专项规划》,制定分年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项目建设进度管理,确保规划建设学校如期建成并交付使用。城镇居住区配套学校要与住宅项目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要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监管,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相关设计规范和建设标准,确保新建和改扩建的中小学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运动场地面积等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允许项目建设单位选择有利于加快建设的技术体系,因地制宜选择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项目管理模式。
11.多渠道扩增公办学位。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幼儿园。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各地政府合作举办公办性质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办学和资产情况摸查,支持民办学校和“公参民”学校按规定逐步转型为公办学校,支持市县政府收回租赁集体资产到期的民办学校举办为公办学校,支持市县、镇街以租赁、协议合作等方式将非财政资金所建学校办成公办学校。“十四五”期间,随迁子女占比高的县区可通过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一定比例学位的方式,增加公办学位资源供给。
12.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土地权属归于村镇集体、工业企业的学校,原军队转地方学校以及因年代久资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用地产权遗留问题,支持各地予以妥善解决。对公办学校围墙内存在非教育用地的情况,各地要及时改变土地用途,支持学校实施改扩建项目。对因历史遗留原因未办理产权的学校项目,支持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进行装修改造,依法依规调整详细规划后进行改扩建或原址重建。
科学教育基地工作计划 第7篇
10.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全面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每名教师每5年应接受不少于450学时的培训。分层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教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培训,加强紧缺学科和重点领域教师专项培训,加强特殊教育教师新课标培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管理人员培训、民办学校教师及管理者能力提升培训以及“民转公”教师的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培训者队伍。省级每年按全省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2%左右开展教师示范培训研修,市级每年按当地中小学专任教师数量10%左右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县级落实教师全员培训的任务。
13.创建教师教学能力展示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各类教师喜闻乐见的教学竞赛、比武和教研活动,奖励和推广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创造有利条件让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引导带动广大教师潜心教学研究,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技能。省组织开展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中小学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南方教研大讲堂”,为青年教师展示教育教学风采提供学习交流平台。各地要建立本地教师教学能力竞赛的品牌项目,对获奖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绩效奖励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科学教育基地工作计划 第8篇
20.健全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针对城乡不同区域、不同岗位实际需求,精准招聘所需学科教师,特别是思政、体育、艺术(音乐、美术)、科学、劳动、心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学科教师。深入实施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高质量高标准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补充学科教师,重点补充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根据各地实际需求,合理扩大培养规模,提高培养层次。加强“农村从教上岗退费”人员和公费定向师范生履约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对不适宜任教或不合格的教师按规定及时调离教学岗位,被调整人员需通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21.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强县域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在教师编制和岗位核定的总量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办学规模变化、各学段的教育教学任务等实际情况,均衡配置中小学教师资源。逐步建立“市域统筹、以市为主”的普通高中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优化普通高中教师配备,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选课走班教学的需要。从严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各地要着力加强临聘教师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标准、统一招聘、统筹调配临聘教师,所需人员经费由同级财政核拨,确保临聘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逐步消化现有编外教师,符合条件的,通过公开招聘等规范程序择优聘用。
22.深化教师评价制度改革。坚持立德树人的教师评价导向,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体系,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综合育人、专业发展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突出评价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等不良倾向,保障和落实学校自主权。健全完善教师荣誉制度体系。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改进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述评情况、家校联系纳入教师考核。
23.提升教师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教师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各级各类教师职业生涯各类信息的“伴随式收集”及业务管理。加快推进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教师数据一次采集多次使用、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强化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在日常教师管理方面的常态化应用,发挥其在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师德考核、培养培训、职称(职务)评聘、评优评先、项目申报、交流轮岗、管理评价等方面的信息支撑和管理作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切实提升教师管理信息化程度,优化教师管理核心工作,不断提升教师管理服务水平。
科学教育基地工作计划 第9篇
合力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深化西部省区市协作,支持发挥重庆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成都国家重要商贸物流中心作用,共同建设跨区域平台,统筹设置境内外枢纽和集货分拨节点。支持建立铁路运输市场化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的定价机制,降低综合运价水平。对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推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与新加坡合作推动东盟及相关国家共同参与通道建设,探讨衔接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等经济走廊和中欧班列建设合作。
统筹完善亚欧通道。加强协调联动,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打造西向开放前沿高地,紧密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统筹优化中欧班列(成渝)去回程线路和运力,推动集结点、代理、运输、仓储、信息等资源共建共享,强化多式联运衔接,探索国际贸易新规则,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完善跨境邮递体系,建设铁路口岸国际邮件互换中心。打造重庆兴隆场、成都北中欧班列枢纽节点。开拓中欧班列中、东通道,积极衔接中蒙俄经济走廊。
优化畅通东向开放通道。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沿江铁路,构建通江达海、首尾联动的东向国际开放通道,扩大与日韩、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加强陆水、港航联动,开通往返主要港口的“水上穿梭巴士”和铁水联运班列,建设统一运营品牌,提高进出口货物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推进沿江省市港口、口岸合作,优化“沪渝直达快线”运行机制,提高通关效率。
科学教育基地工作计划 第10篇
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整合提升优势产业,加快补齐关键短板,增强全产业链优势,形成特色鲜明、相对完整、安全可靠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提升重庆、成都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双引擎,推动都市圈外围地区加快发展电子信息、汽车等产业,形成研发在中心、制造在周边、链式配套、梯度布局的都市圈产业分工体系。强化双城经济圈北翼地区先进材料、汽摩配件等产业协作,南翼地区联动集聚食品饮料、装备制造、能源化工、节能环保等产业。
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发挥要素成本、市场和通道优势,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承接东部地区和境外产业链整体转移、关联产业协同转移,补齐建强产业链。积极发挥产业转移项目库作用,建立跨区域承接产业转移协调机制,完善信息对接、权益分享、税收分成等政策体系。布局产业转移集中承接地,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国家级新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重点园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承接产业能力。研究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区域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支持先导型、牵引性重大产业项目落地。
整合优化重大产业平台。发挥重庆两江新区、四川天府新区旗舰作用,加快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开发区及其他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建设,推动成都天府临空经济区建设。鼓励涪陵、綦江、合川、资阳、遂宁、宜宾等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一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建设广安-渝北等一批跨省市毗邻地区产业合作园区。支持自贡等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示范城市。创新“一区多园”、“飞地经济”等建园方式,推动各类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政策叠加、服务体系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