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在让“下”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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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四川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从政治能力、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15个方面细化了40条具体情形,主要规范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领导职务所作的组织调整,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是干部工作的一大难点。长久以来,在个别单位和部门,只要领导干部不出事、不犯事,上去后就很难下来。正是这种“惯性依赖”,让一些不胜任工作岗位、不主动担当作为、工作激情不足的干部未能及时调整,削弱了用人导向的指挥棒作用,缺乏了相应的警醒和倒逼作用。与此同时,一些有干劲、有激情、有想法、有实绩的干部却因为职数不够、论资排辈等不能走上领导岗位。长此以往,损害了干部担当作为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利于营造实干者得实惠的干事创业导向。
常言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通过健全的制度设计,让干部能上能下、有进有出、优胜劣汰,这是构建健康良性干部队伍结构的现实需要,也是适应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的必然要求。新时代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理应在推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示范带头作用。必须通过能上能下的制度规范,以鲜明的用人导向,释放上的动力、传导下的压力,双向发力激发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激情,共同凝聚起助推事业进步发展的强大力量。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并非新事物。《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从2015年的试行,到去年8月的最新修订,吸收了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的实践探索,释放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保持干部队伍良性发展的明确信号。各地陆续因地制宜先后印发实施细则,体现了对表对标、贯彻力行的政治担当和自觉。通过这一制度设计,明确下的标准、规范下的形式、畅通了下的渠道,健全完善了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体系,有助于形成让“有为者”争先上位、“无为者”有序让位、“放下者”担当进位的良好氛围。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关键在于让下成常态。对各级党组织来说,确保能上能下发挥制度设计应有的效果,就必须克服“好人主义”等思维偏差,以坚定的政治担当,从事业进步发展的高度选贤任能,实现人岗相宜、人尽其才,最大程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整体功能。同时,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举,在“三个区分开来”基础上审慎评判干部显功潜绩,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正确看待个人“进退留转”,切实让干部下得合理、下得服气。(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