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四川 | 一个红包引发的贪欲
蒋晓波,1965年10月出生,父母都是永兴茶场职工。他3岁时就随父亲来到茶场,在这里读书、生活,高中毕业后就在永兴茶场参加工作,一步步成长为一名正县级领导干部。从一名普通员工成长为永兴茶场和鹿鸣公司的一把手,可以说蒋晓波为茶场的发展奉献了他的青春。然而,也就是当初立下铮铮誓言的他,却倒在了一个没有送出去的红包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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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前的2004年。当时,蒋晓波开始主持茶场工作,按照惯例,他们每年年底都会向相关客户拜年、送红包。
蒋晓波回忆道:“我记得那年搞完了团拜活动,应该是在农历的29(号)晚上。我回来已经很晚了,回家的时候我打开公文包一看,就还有一个没送出的红包,当时又没有在意,大概就是1000元钱。”大年初一亲戚来拜年时,蒋晓波想起那个没有送出的红包,便转手送给了亲戚。而当节后回到工作岗位上时,蒋晓波再三纠结,红包是退还是不退。最终“用了就算了,反正也没人知道”的心理占了上风,他自欺欺人地在工作笔记本上写下“下不为例”四个字。
宜宾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文萍介绍道:“可是在接下来的几年,他在给相关部门拜年送红包的时候,他的心态已经由‘下不为例’转变(成)了期盼送不出去红包,以便归自己使用,占为己有。”
其实,蒋晓波送出的红包并不大,金额也就几百到一千元左右。正是他这种心存侥幸、贪小便宜的心理,让他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打开了自己的贪欲之门。
2006年,永兴茶场制茶车间改造。消息传出后,蒋晓波的老朋友范某找到他,希望将工程交给自己做,蒋晓波欣然同意。工程完工后,范某便给蒋晓波送去了3万元现金。
蒋晓波说:“我第一次收了范某的好处费,内心当中确实也很惶恐,然后也给自己在内心当中设了个底线,底线就是今后这一块不能乱收。”
蒋晓波自欺欺人地认为,自己没有主动索要,也没有损害单位的利益,收的钱都是朋友的“馈赠”。但实际上,这不过是他“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自我安慰”而已。
2007年,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蒋晓波认识了在珙县从事建筑工程的同乡郑某某。两人经常一起吃饭、聚会、打牌,很快成为了“好哥们”。2013年,鹿鸣公司计划装修茶文化馆。郑某某便找到蒋晓波,表示想承接该工程,并承诺事成之后会给予好处费,蒋晓波随即答应。
在工程结束后,郑某某没有食言,双手奉送了蒋晓波4万元好处费。而这次“合作”,也让二人建立起了一种彼此“勾肩搭背、暗箱操作”的合作关系。
宜宾市兴文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组长周爽介绍道:“永兴茶场包括鹿鸣公司,他们还有一些道路的建设、道路的黑化,包括后来永兴茶场成立了一个幸福茶农专合社,他(蒋晓波)要修建一个名优茶车间的工程,都是通过这种(合作)方式,郑某某拿到工程,然后陆陆续续,郑某某也总共送了蒋晓波14万元的好处费。”
2018年,永兴茶场准备将茶场打造成为省级旅游示范区。按相关规定,此次项目资金超过500万,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为了帮助郑某某顺利拿到项目,蒋晓波不顾党纪法规,憋出了“大招”。
周爽说:“蒋晓波就把这个工程分解成了10余个50万(元)以下的工程,然后这样子就可以通过所谓的竞争性谈判这种方式,就把工程一个一个地就拿给了郑某某去实施。”
与此同时,已不满足于受贿索贿的蒋晓波,将贪婪的双手伸向了农业合作社。2014年,鹿鸣公司发起成立珙县幸福茶农专业合作社,专合社与当地328户贫困户签订协议,由政府投入扶贫资金,以解决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无集体经济的难题。在2015年到2018年,专合社总共获得各项财政资金共计800余万元。蒋晓波说:“我慢慢地就把专合社的一些负责人换成了自己信得过的人,包括(把)出纳换成了我自己的外甥,把幸福茶专(合社)变成了自己的"提款机"”。
蒋晓波口中信得过的人,还有原永兴茶场策划部副部长田某。2016年5月,蒋晓波之妻李某因装修房屋向田某借钱。田某将这一情况告诉蒋晓波后,蒋晓波便让其想办法从产业发展资金公账上转出30万元给李某使用。宜宾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文萍介绍道:“此后2016年的6月和2017年的1月,李某又向田某借钱,田某同样将这情况告诉蒋晓波,蒋晓波也是采用同样的方式,让田某分别将40万元、30万元转给李某,供他家庭使用。”
2021年11月,蒋晓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金额全部予以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从一个红包到收受贿赂,到主动索贿,再到挪用资金,蒋晓波一步一步地将自己送进了犯罪的深渊。2021年12月,珙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挪用资金罪,判处蒋晓波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